“东家,那公子对我有恩,”云萝迟疑,继续解释道,“前些日子在布铺街,我遇到孙薄川了,那登徒子当街轻薄我,说我妾籍还在他那,让我跟他回府……是萧公子及时出现,帮助了我……”
“……”
回纥敞挑了挑眉,坐起身。
“此事怪我,明明将你人都解救出来,却唯独忘了妾籍的事。”
说罢,回纥敞朝身后招了招手,便有一壮士气宇轩昂地走来。
那壮士单膝跪地,朝回纥敞恭敬问道:“主人,您有何吩咐?”
“把云萝的妾籍,从孙薄川那抢来,他若不从,杀了他。”
“是!”
“等等。他若顺从,你也别轻饶他,”回纥敞薄唇勾起一抹笑,“估摸着,他那断腿差不多也该好了,再把它们敲断吧,留他半条狗命。”
壮士应了下来,便头也不回地往酒肆门外走去。
“妾籍的事,你无需再担心,”回纥敞重新卧回美人榻上,骨节分明的手轻轻一抬,便有胡姬送上美酒,“去,把那痴儿给我打发了。”
云萝抿唇,僵在一旁,回纥敞的吩咐,在胡姬酒肆是铁律,无人敢不从。
见对方半晌没动,回纥敞叹气,“云萝,你勿再走被男人坑骗的老路。”
“云萝明白了。”云萝屈膝低头,向回纥敞行了一礼,便起身去找萧泽。
萧泽今日的生意似乎不错,脸上始终带着笑,让人瞧着既亲和又喜庆,他见云萝朝他走来,连忙向对方招手,“云萝姑娘,感谢你的邀请!我今日收获颇丰!”
萧泽笑得一脸憨厚,倒让云萝平添了几分愧疚,还未等她开口说话,萧泽又从食盒里取出来个小匣子,递到云萝面前。
“云萝姑娘,这是送你的礼物,我专门做的玉露团,你尝尝看喜不喜欢。”
云萝神情一顿,抬头看萧泽,“萧公子,您太客气了。”
“嗐,”萧泽挠了挠头,“我这人也别无长物,唯有做果子的手艺能拿得出手,感谢姑娘慷慨,邀我来酒肆卖点心,这也算我的一点小心意。”
云萝不解,“公子不是顾记点心店的掌柜?为何连休息日都出来做生意?顾家可是给你额外的赏银?”
“不,姑娘误会了,”萧泽笑得亲和,指了指食盒上“萧记”二字,“我这是为己营生,自产自销。给别人家做掌柜,生意始终是人家的不是?今日做得好,便能得一掌柜头衔,混上一口饭吃,明日若有什么差错,便被扫地出门,不如有家自己的店铺。何况,我若能强大起来,还能顺便帮帮遥歌。”
“公子果然励志,”云萝既有些钦佩,又有些羡慕,“我看公子你做什么,都想着遥歌姑娘,可是心悦于她?”
这一问,倒是给萧泽问住了。
“姑娘的这个问题,倒是我曾经也想过的……”
萧泽想了想,坦荡回答:“我在年少时便认识了遥歌,那时她还是桥头歌女,日子过得很是清贫,但她很坚强,从不通曲词、唱曲走音,到成为念奴桥的‘百灵鸟’,可以说,我是看着她长大的。
我虽与她同龄,却看着她成长,当时我自己也面临许多困惑,我喜欢经商,喜欢做果子和吃食,可父母不想我像他们那般辛劳,不想我长大后,也成为在桥头摆摊的小贩,便逼着我整日在家背书,想让我考取功名。
可我不是读书那块料,每次背书困惑时,我便偷偷跑去念奴桥,一边学着父母卖吃食时的模样,一边听遥歌在桥上唱曲,我当时好羡慕她,明明一开始她也不会唱那些曲子,可慢慢的,她竟无师自通了一般,招揽了好些听曲人。
我当时觉得遥歌好厉害,似乎连我自己也得到了某种感召和安慰,便又有信心跑回家埋头苦读,可终究没有考学天赋,长大以后接连落榜。遥歌也便成了我年少时代,想超越又无法超越,想模仿又没能模仿的榜样。
后来,我和她在经商堂相遇,本想追逐对她的情愫,却与她熟识后发现,她当年在桥头唱曲,之所以无师自通,是因为没有退路,美妙歌声的背后,是对活下来的渴望和死亡的恐惧。
我当年之所以不愿读书,一是没有天赋,二是觉得就算落榜失败,父母依旧会在我身边安慰我,不计我还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生计,去经商堂学习经商,可遥歌,她自始至终便没有退路,她所做的一切,都是为了能够活下来。
从那一刻开始,我便察觉了和她之间的差距,原来我对她的情愫,一直是钦佩、是敬仰,甚至是仰望,我期盼她成功,期盼她获得幸福,因为她是我从小到大,唯一见到过的,能够从泥潭里爬出来的人物,她已经变成了一种信仰,而绝非是男女之间的小情小爱。”
“我明白了,”云萝颔首,“我很倾佩你们之间的友情。”